地下水潜力评价是地下水资源评价的一个主要内容。目前,地下水资源评价的理论已经基本成熟,主要采用的方法有均衡法、数值法、解析法等。但对地下水潜力的评估一般采用“开采程度”的概念,以采补平衡为基础,即:
开采系数 = 地下水开采量/可开采资源量
如果开采系数为1,说明达到平衡,这一地区的地下水潜力为零。
根据这一概念,一般认为开采系数小于0.3为潜力巨大地区,开采系数大于1.2为严重超采区。
另外,在地下水供需分析中,也曾从地下水利用的具体部门提及了地下水利用潜力。但是,该评价方法使地下水资源评价与利用相互脱节,地下水潜力概念不统一,不便于地下水的管理与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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