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在施工过程中需旁站的项目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请其在施工至所需旁站的项目至少24小时前,提前通知到相关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进行旁站的项目时,也应提前通知施工单位;旁站监理人员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指令后,应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前到指定的地点实施旁站监理,按旁站监理记录表填写要求填写好旁站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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